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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督办通知

宁安办函﹝2017﹞18号

 

   

 

中卫市人民政府:

近期,你市连续发生三起生产安全瞒报事故,引起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是:5月31日,沙坡头区兴仁镇高庄村境内国家电网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你市安监局未向自治区安全生产总值班室报告,也未录入生产安全综合信息直报系统。6月13日,经你市安监局调查核实:中卫工业园区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6月5日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企业瞒报该事故;6月17日,经你市安监局调查核实:海原县西安镇汇升建材有限公司6月16日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企业瞒报该事故。

以上三起瞒报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也暴露出个别部门监管乏力,存在责任落实不下去等问题。为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行为,自治区安委办决定,对以上三起事故挂牌督办。请你市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以上三起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你市提级调查,严肃追究事故瞒报责任。

二、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7﹞116号)规定要求,将以上三起瞒报事故及时录入生产安全综合信息直报系统。

三、请你市于7月20日前将以上三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