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危险化学品(小微)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标准(试行)
A级要素 |
1、 法律、法规和标准(100) 权重系数(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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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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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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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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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2.形成法律法规、标准的清单或文本数据库。 |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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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无管理制度扣5分; 2.未形成清单扣5分; 3.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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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
1.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2.及时传达给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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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进行宣传教育扣10分; 2.未传达给相关方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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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50分) |
企业应每2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
1.每年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 2.对不符合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整改。 |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不全面每缺一项扣2分; 2.整改计划措施不落实扣5分,无整改计划、措施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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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2、机构和职责(100) 权重系数(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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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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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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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方针目标 (20分) |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
1.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从业人员易于获得,并所有从业人员能贯彻落实。 |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所制定的方针或年度目标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扣5分; 2.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一人次不知道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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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
1.企业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单位,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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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目标责任书未履盖各单位,缺少一个单位(部门)扣2分; 2.目标责任未定期考核扣2分; 3.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与本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符一个部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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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负责人 (20分) |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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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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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无实施方案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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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从业人员做出文件化安全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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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无安全承诺扣4分; 2.无资源支撑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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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或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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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无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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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职责 (30分) |
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
制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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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缺少一个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扣2分; 2.主要负责人不清楚安委会职责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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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
.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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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安全职责未做到一岗一责,每缺一岗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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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
企业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未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扣2分; 2.未定期考核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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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组织机构 (20分) |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1.设置安全领导小组。 2.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企业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专责人员。 3.安全专责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要求的,可委托中间机构派驻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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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安全专责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未委托中间机构派驻安全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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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
企业根据实际设立治安保卫部门及配置治安保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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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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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
企业建立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管理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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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无安全管理网络扣2分; 2.各管理部门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一个部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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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安全生产投入 (10分) |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
根据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费用制度。 |
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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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
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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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建立台帐扣2分; 2.台帐与规定不符1项扣1分; 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台帐记录不符,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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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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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没有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的凭证扣2分,漏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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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3、风险管理(100) 权重系数(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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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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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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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范围与评价方法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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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
建立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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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制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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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
风险评价的范围满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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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风险评价记录,评价范围不符合,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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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
企业根据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风险评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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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规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参加风险评价的人员不清楚所选定的风险方法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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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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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未制定风险评价准则,或所制定的准则不符合实际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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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风险评价 (20分) |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
根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 |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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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2.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的文件,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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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风险控制 (25分) |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 (1)可行性; (2)安全性; (3)可靠性。 2)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25分(B级否决项)。 |
查文件: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2分; 2.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没针对性,可操作性,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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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
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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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风险控制措施培训记录,无培训记录扣2分。 询问: 2.从业人员不知道风险控制措施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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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重大危险源 (20分) |
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
1.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未建立档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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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
1.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 2.对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3.毒性气体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4.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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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 未设置监控、切断装置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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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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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评价记录,未评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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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事故隐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无定期检查、检验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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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1.企业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2.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防护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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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编制预案扣2分; 2.未进行预案演练扣2分; 3.未配备救援器材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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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企业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措施,应急措施形成报告,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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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备案资料、未备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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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
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一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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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而所制定的防范措施不可行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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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变更(10分) |
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4)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2. 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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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及要求,做好变更申请、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变更验收。 2.变更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
查文件: 1.变更管理制度; 2.变更管理记录。 3.变更风险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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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程序实施变更,一项扣2分; 2.履行变更程序过程,一项不符合扣2分; 3.对变更过程的风险控制措施不落实,一项不符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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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供应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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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
对供应商进行预审、选用、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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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供应商选用、使用评价记录。无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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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0) 权重系数(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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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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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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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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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排查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30)应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检查管理; (32)自评。 |
1.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 |
1.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
查文件: 1.查安全管理制度,缺少相关内容的规章制度,一项扣2分; 2.制度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一项扣2分; 3.有关人员不清楚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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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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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文件发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是否建立有效制度,一项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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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操作规程 (40分) |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
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投产或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所制定的岗位操作规程不切合实际,每发现一项扣5分; 2.规程未发到岗位,每缺一个岗位扣5分; 3.安全操作规程未审定签发,1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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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修订 (20分) |
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
1.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2.按规定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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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按规定明确修订的时机和频次扣2分; 2.未按规定进行修订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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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
企业修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时应由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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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修定记录,相关人员未参加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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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企业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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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现场发现失效文本一个岗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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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5、培训教育(100) 权重系数(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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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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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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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培训教育管理 (20分) |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
1.企业制定安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要求。 2.具体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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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扣2分; 2.未制定培训计划或计划未认真落实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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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
企业提供培训教育所需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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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金、时间保证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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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
1、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培训结果。 2、对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总结评价和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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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教育或无培训教育记录一项扣2分; 2.未对培训教育进行总结评价扣2分; 3.未建档案扣2分,档案少1人扣1分,全员培训少1人次扣1分,经常性培训少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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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管理人员培训 (20分)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书后方可任职。 2.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再培训,一人次扣2分; 2、其他管理人员未教育培训1人次扣2分,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任职,1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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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30分) |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
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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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培训记录台帐,未培训一人次扣2分; 2.未持证上岗1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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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
1.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学时应符合总局第3号令的规定。 |
未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内容或学时不符合规定,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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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
1.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特种作业证定期复审。 3.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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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无管理台帐扣2分; 2.特岗证未复审一人次扣2分; 3.无特岗证或特岗证书失效,在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一人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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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
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方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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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从业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一人次扣5分; 2.查管理台帐,无台帐扣2分。 现场检查: 3.抽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作业证书。无证书或证书失效,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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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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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未编制操作规程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一项或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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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5分) |
1.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对转岗、脱离岗一年以上应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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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培训教育记录,未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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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
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安全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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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外来人员入厂记录,未开展培训教育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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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
承包商的作业人员,入厂前必须经过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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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协议,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一人次扣2分; 2.承包商人员无入厂证,1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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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日常安全教育 (15分) |
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
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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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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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
班组安全活动有记录,有内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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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无活动记录扣2分; 2.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签字,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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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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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对活动进行记录、检查并签字,少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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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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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查安全活动计划,无计划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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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 权重系数(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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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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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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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生产设施建设 (10分) |
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3.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4.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
生产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三同时”规定。并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条件的规定,对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安全条件论证和竣工验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使用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查项目设立“三同时”资料和验收报告。对国家未实行“三同时”规定之前建设的企业,查现状评价。无“三同时”资料或无现状评价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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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安全设施 (20分) |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账。 |
企业应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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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安全设施台账,扣2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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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
根据本企业的情况按照《通用规范》的标准,凡涉及到的项目应认真落实。 |
1.未在危险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没有按标准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经专家诊断没有按标准、规范设置其他安全设施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现场检查: 1.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应配备的安全设施缺失一项扣1分; 2.对风险较高的生产系统或装置,未设置在线检测或未进行功能测试一台扣1分; 3.安全设施的配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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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
1.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 2.建立安全设施管理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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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或无安全设施管理档案,一项扣1分; 2.未建立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或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一项扣1分; 3.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完整性要求,1处扣1分; 4.未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一项扣1分; 5.安全设施未按计划检维修的,一处扣1分; 6.随意拆除、停用、挪用或弃置不用安全设施,一处扣5分; 7.因检维修拆除,检维修完毕未立即复原,一处扣1分; 8.未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扣1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9.监视和测量设备维护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10.未定期校验或校验不合格仍在使用,1台次扣1分; 11.现场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完好或无检验合格标志,1台扣1分; 12.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未设置在线检测或未进行功能测试,1台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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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特种设备 (10分) |
1.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
1.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2.设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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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定期检验,1次扣1分; 2.无台帐扣2分,档案与台帐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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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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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未登记一台扣2分; 2.无标志1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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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5.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6.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7.企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
1.特种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2.特种设备定期经有关机构进行校验和检测。 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应及时报废。 |
1.未及时报废,1台次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查特种设备保养记录,无记录扣1分; 2.存在缺陷1台扣1分; 3.未办理报废一台扣2分; 4.存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无检验报告的在用特种设备1台次扣2分; 5.无合格标志1台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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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工艺安全 (25分) |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
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具体标准按《通用规范》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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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 员工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对信息不掌握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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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 (2)泄压和排空系统; (3)紧急停车系统; (4)监控、报警系统; (5)联锁系统; (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3.企业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响; (4)人为因素等。 4.企业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5.企业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停车方案; (2)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企业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 7.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8.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
1.企业要保证《通用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运行可靠、完整。 2.危险工艺要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3.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4.操作人员应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差及时分析,并得到纠正。 |
1.压力容器及附件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化控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1.压力管道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1分; 2.安全阀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爆破片、防爆膜不合格或未定期更换,或未做更换记录,一项扣1分; 3.紧急停车系统失效或未进行日常维护,一项扣1分; 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未经调试或失效,一项扣1分; 5.安全阀、排空系统、火炬设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6.岗位操作规程内容中未针对工艺操作中的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一项扣1分; 7.未制定安全条件确认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8.未进行系统气密测试、置换及动设备空试或无记录,一项扣1分; 9.没有编制装置开车方案,扣1分; 10.没有编制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一项扣1分; 11.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1人次扣1分; 12.开车前未进行隐患整改,扣1分。13.未编制停车方案,扣1分;停车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14.未执行操作规程和停车方案停车,1次扣1分; 15.有关人员不清楚停车要求,1人次扣1分; 16.操作规程中未制定发生紧急及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一项扣1分; 17.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处理,1次扣1分; 18.操作人员不清楚紧急及异常情况处理措施和上报程序,1人扣1分; 19.排放管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或危险物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20.火炬系统运行不正常,扣1分; 21.工艺参数偏离未分析原因,一次扣1分; 22.超出安全限值未及时进行纠正,扣1分; 23.操作人员不清楚工艺参数偏离处理方法,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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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15分) |
1.企业应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
1.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
未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未明确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职责及考核要求的,一项扣1分; 2.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少一处扣1分; 3.未建立联系点机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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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包括: (1)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
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包括: (1)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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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未履行安全监督指导职责,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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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应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
联系人应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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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到联系点活动或未记录,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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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
1.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 2.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 3.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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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档案,扣1分;档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企业内部的监控机制,扣1分; 3.未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职责,扣1分; 4.未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扣1分; 5.未建立监督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一项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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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
1.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 2.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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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2.未进行演练或无演练记录或未对预案评审,一项扣1分; 3.有关人员对预案及各种事件、事故处理措施不熟练,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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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2.5条执行。 |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3.5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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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3.4条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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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检维修 (10分) |
1.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2.企业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3.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检维修前: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
1. 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 2.制定年度检维修计划。 3.执行《通用规范》所规定的检维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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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制定年度检维修计划扣2分; 2. 未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扣2分; 3.检维修程序一项不符合扣2分; 4.未对检维修进行风险分析,一项不符合扣1分; 5. 检维修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人次扣1分;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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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拆除和报废 (10分) |
1.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2.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3.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
1.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清洗等现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许可等有关规定。 3.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4.报废、清洗等现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许可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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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施拆除和报废无审批手续,1次扣1分; 2.未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次扣1分; 3.未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1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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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7、作业安全(100) 权重系数(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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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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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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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作业许可 (20分) |
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1)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破土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高处作业; (6)断路作业; (7)吊装作业; (8)设备检修作业; (9)抽堵盲板作业; (10)其他危险性作业。 |
企业应对《通用规范》规定的10种危险性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证管理,严格进行作业票证审批手续。 |
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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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作业票证,作业票证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2. 作业许可证中危险有害因素与安全措施等内容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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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警示标志 (15分) |
1.企业应按照GB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2.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6.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 |
1.装置、仓库、罐区、装卸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2.重大危险源现场、厂区道路、检维修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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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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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作业环节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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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2.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3.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6.1中规定的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4.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5.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6.企业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企业应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 |
1.危险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等器材。 2.作业活动负责人不得违章指挥。 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危险性作业应配置监护人,监护人具备救护技能。 |
未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危险性作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现场检查: 1. 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2.现场存在“三违”现象一人次扣1分; 3.未配备监护人,一处扣1 分; 4.监护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救护技能及应急处理能力,1人扣1分;5. 监护人员未持有相应作业许可证监护,1人次扣1分; 6.监护人员擅离监护岗位,1人次扣2分; 7.作业环境或工器具、材料等摆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8. 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一项扣2分;安全生产协议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9.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协调的,1次扣1分; 10.机动车辆未办理手续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1台扣2分; 11.未佩戴阻火器,或未按指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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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承包商 (25分) |
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
1.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包括承包商资质资料、表现评价、合同等资料)。 2.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3.选择、使用合格的承包商。 4.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5.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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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一项扣2分; 2.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扣3分; 3. 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交底,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未进行审查,一项不符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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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8、职业健康(100) 权重系数(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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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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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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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25分) |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
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 |
1.未识别职业危害因素,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每漏一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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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0分) |
1.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2.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1、GBZ2。 3.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5.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告知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6.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
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作业场所危害因应符合GBZ1、GBZ2.1、 GBZ2.2的规定。 4.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因素检测。并设置告知牌、告知监测结果。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
作业场所设生活设施并住人,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未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扣5分,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未建立健康档案扣5分,档案内容不符合一项扣2分;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规定一处扣5分; 4. 未将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一处扣10分; 5.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有关设施,一项扣2分; 6.泄险区不符合扣2分; 7、检测点设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8.检测点未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牌,一处扣1分;告知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9.未定期检测,缺一次扣2分,缺一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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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劳动防护用品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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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2.企业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3.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
1.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2.各种应急防护器具应设置专柜,并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3.加强对防护用品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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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未设置防护器具柜或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3.未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上岗作业,一人次扣2分; 4. 防护器具未定期校验和维护,一项扣1分;校验和维护记录、铅封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5. 未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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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9、危险化学品管理(100) 权重系数(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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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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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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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危险化学品档案 (15分) |
企业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
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内容包括;名称、生产、使用地点、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登记号、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简称一书一签。) |
未进行危险化学品普查,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未建立档案扣5分,档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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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分) |
1.生产企业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GB 16483和GB 15258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用户。 |
1.生产企业要给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编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一书一签”。 2.生产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发现新的危险特性时,要及时更新“一书一签”,并公告。 3.主动向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购买者或用户提供“一书一签”。 |
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编制“一书一签”,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缺少一种产品“一书一签”,扣2分; 2.编写的“一书一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未按规定及时更新扣2分; 3.未向购买者或用户提供“一书一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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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主动向销售单位索取“一书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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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无“一书一签”,1种物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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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10分) |
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
企业应设立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或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为用户提供24小时咨询。 |
未设立应急电话,也未委托应急机构代理,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设立的应急电话不能满足要求,一项扣1分; 2.安全标签上的应急电话与设立的电话不一致扣2分;已委托、但职责不清或代理机构未定职责,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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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危险化学品登记 (20分) |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
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
没有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或登记证载明的日期超过有效期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未按照规定范围登记,每漏1种扣2分;发现新的危险特性未及时变更登记内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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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危害告知 (20分) |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
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本企业本岗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活性危害等,以及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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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宣传、培训、公告栏、现场告知牌等,一项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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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储存和运输 (30分) |
1.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2.企业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输、装卸人员行为。 |
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安全标志、通讯和报警装置,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4.选用合适的液位测量仪表,实现储罐物料液位动态监控。 5.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6.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对运输、装卸人员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7.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处置方案报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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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扣2分; 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扣2分; 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安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4.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扣2分; 5.装车前后未进行安全检查,无记录,扣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6、剧毒化学品存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7、未按要求备案扣2分; 8、剧毒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扣10分; 9、未使用运输专用车辆装运危化品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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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10、事故与应急(100) 权重系数(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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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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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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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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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3.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 |
1.建立厂级和车间级应急指挥系统。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3.明确各级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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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应急救援预案,无救援指挥系统扣2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救援指挥系统一人次扣1分; 3.未建立救援队伍扣2分; 4.有关人员不清楚职责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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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应急救援设施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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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
1.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2.建立救援器材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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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救援器材台帐,无台帐扣2分。 现场检查: 2.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未定期检查维护,一项不符合扣1分;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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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
1.设置固定报警电话。 2.明确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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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设置报警电话扣2分; 2.作业人员不了解外部救援电话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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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
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并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防护救援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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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现场: 1.未配置救援器材专柜,一处扣2分;2.未定期检查维护防护救护器材,一次扣1分; 3. 作业人员不熟悉防护救护器材使用,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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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5分) |
1.企业宜按照AQ/T 900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预案符合标准要求。 |
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预案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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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
组织对预案进行培训,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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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未对从业人员培训,一人次扣1分。未定期进行演练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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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
每三年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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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未定期修定预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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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预案报所在地的地级市安监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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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无备案回执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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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抢险与救护(20分) |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2.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3.企业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抢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相关部门协助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发生有害物大量泄漏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及时设置警戒线。 4.抢救人员应熟练使用相关防护器具。 5.抢救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并经过急救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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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明确企业有关人员职责,一项扣1分; 2.抢救人员不会使用防护器具,1人扣2分; 3. 相关人员不了解应设警戒线的措施,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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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事故报告 (15分) |
1.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1.企业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报告责任部门、责任人。 2.发生事故后按程序报告。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向上级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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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事故报告制度,未明确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扣3分。 现场询问: 2.从业人员不了解报告程序一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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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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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现象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企业负责人不了解事故报告的职责和时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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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事故调查(15分) |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 (3)管理措施。 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 |
1.企业应成立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程序,明确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权力。 2.制定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并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4.提效事故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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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事故调查管理制度,无制度扣5分; 2.查过往事故的调查报告,调查程序不符合一项扣2分; 3.查过往事故处理后制定的预防措施。措施无可操作性一项扣2分; 4.未建立事故台帐扣5分; 5.未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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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11、检查与自评(100) 权重系数(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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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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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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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安全检查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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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 |
1.明确各种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并开展安全检查。 2.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3.各种安全检查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安全检查表,并依据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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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查安全检查制度,未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无安全检查台帐扣5分; 3.无安全检查表扣5分; 4.未按检查表进行检查,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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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整改 (30分) |
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
1.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 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隐患整改完成后,检查主管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证。 4.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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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1.未对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一次扣5分; 2. 重大隐患项目未做到“五到位”,一项扣1分; 3.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一项扣2分; 4.未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的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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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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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定期检查记录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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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
1.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2.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
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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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自评 (30分) |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
1.成立自评组织。 2.每年进行一次自评。 3.编制自评报告。 4.制定自评后的整改措施。 |
未进行自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查文件: 1.无自评制度扣10分; 2.未编制自评报告或未制定整改措施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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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要素 |
12 本地区的要求(100) 权重系数(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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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企业达标标准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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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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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本地区要求(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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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石、铁合金企业必须安装循环水失压报警装置。 2.乙炔厂操作间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仪。 3.加油站区内不许设置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站内严禁修车、洗车。 4.各级安监部门安全检查后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要求。 5.停产、复产应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并制定停产、复产安全监管方案。 |
未安装循环水失压报警装置,扣100分(B级要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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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乙炔厂未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仪扣40分; 2.未安装循环水失压报警装置扣40分,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扣10分; 3.加油站区内设置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设置修车、洗车设施扣10分; 4.未按时完成各级安监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要求一项扣10分; 5.停产、复产方案一项未备案扣5分,无停产、复产方案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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